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内蒙古三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权威解读与人力资源
管理法律风险暨劳务派遣(人事外包)控制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实施。该规定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国家层面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调整方向、措施、力度已经明确。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基础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构成了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基础。《暂行规定》中关于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的范围、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确定流程、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同工同酬的理解与适用、劳务派遣工退工与解除条件、经济补偿条件、企业调整过渡期等热点问题均有规定。但是,《暂行规定》中也有诸多企业实际用工碰到的问题,没有规定,例如:什么是劳务派遣,什么是劳务派遣形式,外包、承揽与派遣的区别是什么,劳务派遣工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性岗位的确定以什么时间为准等。 同时,2012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2013年一年,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在用工模式、经营方式上均做出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为此我单位决定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权威解读与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劳务派遣控制高级研讨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承办单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内蒙古三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473-2036159,联系人:谢晓双
一、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权威解读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适用范围与用工比例。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定义,如何避免业务外包后被认定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界定,何种情形不属于劳务派遣?
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三性岗位界定, 如何通过职代会确定辅助性岗位?
5、《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用工比例的规定,辅助性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用工总数如何测算?超出用工比例部分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6、《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违反三性岗位和比例要求的用工视为直接用工并受处罚。如何规避?
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不受三性岗位限制情形的规定,什么单位用工不受限制?
8、《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工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9、《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同工同酬的规定,无同类岗位派遣员工薪酬如何制定?
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员工退回什么情形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什么情形不可以解除?
1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员工跨地区派遣待遇、社会保险缴纳及工伤认定的规定。
1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协议内容的规定,不规范的派遣协议给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13、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用工单位应对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1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相关费用列支的规定,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纳入工资总额?
15、《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违规派遣承担什么法则?
16、《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规定?1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实施后现有派遣员工如何过度?不符合三性岗位如何解决?超出用工比例如何处置?
18、《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对过度期规定多少?过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统计及争议处理?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应对方案分析及过渡期劳务派遣管理
(一)、新法实施后的现象推演(二)、新法实施后用工单位的系统梳理
(三)、劳动关系的切换方案 (四)、劳务派遣的替代方案
(五)如何提前控制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六)如何减低派遣切换带来的“动荡”?
(七)如何在新的用工环境下灵活用工?
第三部分:司法实务:典型案例分析与劳务派遣的合规管理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合同签署 (二)雇佣规则与法律适用
(三)工资待遇与工龄认定 (四)异地派遣与社会保险实践
(五)劳务派遣的“退回”与“解雇”(六)“保密竞业限制”与“必须服务期”
第四部分:企业与派遣公司用工模式与经营模式的探索
(一)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
1、如何公平的设计派遣工转合同工条件与范围,进而降低未转为合同工的派遣工的不满情绪?
2、如何理性分析派遣工转合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连续工作年限、社保缴费、休息休假、退休待遇等?
3、如何科学的设计派遣工转合同工后的劳动合同续订条件、终止条件、解除条件进而实现一定程度上员工的流动性
(二)劳务派遣转业务外包
1、劳务派遣公司可否以派遣公司的名义做外包?
2、劳务派遣公司下设什么样的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外包服务?
3、企业劳务派遣转外包的需要完善哪些条件?4、什么样的业务才能转为外包?
第五部分:多元化用工的管理与人事外包实务操作
1、《暂行规定》对外商代表处用工的影响?外商代表处应该直接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雇佣规则与适度使用技巧3、非全日制的工时管理与社保工伤管理
4、如何将标准全日制劳动关系转化为“民事劳务关系”
5、“被动型”劳务关系与“主动型”劳务关系的界定
6、停薪留职、退休返聘、内退下岗、协保等特殊群体的用工规则
7、退休职工的法律管理(合同、社保、个税、工伤)
8、实习生派遣的用工实践与法律风险
9、哪些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业务外包的合作伙伴,是否有资质限制;
10、如何开展外包业务以及如何对外包机构进行选择;
11、业务外包合同的签署应当注意哪些环节;12、业务外包对用工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13、业务外包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该流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哪里;
14、如何避免业务外包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15、个人承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如何避免个人承包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二、参会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
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2.国内外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等各类人力
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业务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授课专家:
邹 杨 著名劳动法专家、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著名企业法律顾问、首席仲裁员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
余明勤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劳动合同法修改专家
韩智力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著名劳动关系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劳动法专家
范战江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著名劳动法专家。原国家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劳动仲裁处、劳动争议处处长。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员工关系专家。
四、时间地点:
2014年5月28日—6月3日 南京市 (28日全天报到)
2014年5月28日--31日 北京市 (28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06日—12日 武汉市 (06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11日—17日 青岛市 (11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13日—19日 厦门市 (13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18日—24日 重庆市 (18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18日—24日 海口市 (18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20日—26日 成都市 (20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25日—30日 大连市 (25日全天报到)
2014年6月25日—30日 杭州市 (25日全天报到)
五、会议费用:
人民币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及专家研讨费,同时为学员提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绩效管理、劳务服务合同、和派遣协议等几十项范本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会学员请将出席确认表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出席确认表告知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日程安排等事项
备注:参加深圳会议的代表请在当地办理港澳通行证并做好两地签注,会后会务组安排港澳四天三晚考察,考察期间食宿费、交通费、参观费由会务组承担。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473-2036159
传 真:0473-2036097 报名邮箱: zmh_0473@189.cn
联 系 人:谢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