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3]334号)要求,从2013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目前,仍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2013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没有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如果2013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将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的职称评审。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将在2014年3月、4月、5月继续开展2013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现将4月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未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讲解》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4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培训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2014年4月26日—27日
五、报名步骤:
1、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点开培训评价栏目查看当月培训通知,选择班次,下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并认真、客观、如实填写。
2、持填写完整的《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电子信息(拷贝到优盘上)到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评价部继续教育报名处提交。
3、电子信息审查合格后,确认班次,缴费并领取听课证。
4、按所报培训班次规定的上课时间携带听课证和本人身份证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在开课的前三天通知工作人员,可另行安排一次;无故不来上课的,将不再安排上课。
咨询电话:85269172 18309200079
报名地址:陕西省体育场9号看台三楼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评价部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