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在实施“草原英才”工程中,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人员,除通过特事特议协商确定资金资助外,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
内蒙古出台的“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除了对“两院”院士的资金资助外,还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得者、“杰青”、“长江学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千人计划”等,一次性给予每人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国际重要科研奖项的留学回国人员等,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柔性引进的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对列入“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高校创新团队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性补贴。这些优惠政策为人才创新创业奠定物质基础。
此外,在资金扶持、生活待遇、服务保障等方面,也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和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