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出台后,多家公司纷纷赶搭头班车。对照新规及案例,除却“小额快速”这一众所关注的创新外,相关方案的细节变化亦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深远影响——定价基准日可确定为发行首日、限售期因此灵活性大增、发行对象从10人缩减到5人。
多位资深保荐人及上市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助于理顺各利益主体关系,减少违规动机,增进再融资效率。
影视两兄弟尝鲜
6月25日,两家影视类创业板公司华谊兄弟(300027,股吧)和光线传媒(300251,股吧)齐齐推出定增预案。两家公司的募资规模分别为25亿元和28亿元,远超过已公布预案的其他创业板公司。
其中,华谊兄弟拟向不超过5名发行对象发行1.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光线传媒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光线控股在内的不超过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亿股,募资总金额不超过2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两公司确定的发行对象均不超过5名;其定价基准日均为发行期首日,也即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由此引发定增完成后持股限售期的变化。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定价灵活了,如果选择以发行期首日为准,上市公司就不必再为"股价倒挂"后如何提振股价而担忧;限售期也灵活了,有助于维护参与定增融资的投资者的利益,又从投资者的角度增进了市场化效率。”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投行部某资深保荐人对上证报记者分析。
姗姗来迟的特殊政策
此前因股权类再融资办法始终未发布,创业板公司除少数并购重组采用定增外,其余大多采取非公开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2014年3月,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相较于主板的再融资办法,创业板再融资最大的革新在于引入“小额快速”定增的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