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适应学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公开招聘程序,提高人才招聘质量,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根据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内蒙古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予公布。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始建于1956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已发展成为以冶金、采矿、煤炭、稀土为特色,以工科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目前,学校占地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各类教学、实验设施完备,体育运动设施齐全,建成了覆盖学校所有教学、办公场所和师生生活区的有线校园网络和覆盖主要教学、实验及办公区的无线校园网络,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本图书102万余册、电子图书376万种(册),中外文数据库检索系统50多个,中外文电子期刊3万多种,是包头地区馆藏文献最多、现代化程度最高、服务最全面的综合性图书馆。
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工程技术中心,1个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校企联合实验基地,1个工程训练中心,75个实验室。学校有7个内蒙古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学校有63个本科专业,其中,冶金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冶金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稀土工程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设有16个学院,1600多名教职员工精心培育着25000多名全日制在校生。教师中,正高级职称215人,副高级职称552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者占80%以上。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8人;内蒙古“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乌兰夫基金奖获得者、内蒙古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内蒙古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内蒙古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内蒙古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人才等1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内蒙古科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博士12名,硕士及以上18名,本科及以上2名(本科及以上岗位定向招聘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详见《2014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3日至1996年6月23日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
6、学历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硕士阶段、博士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8、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截止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组织进行,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简章查询请登陆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hro.imust.cn。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咨询时间8:30-17:30。
联系人:袁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0472-5952230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在“在线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同时提供一份本人详细简历(word格式)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汇总表》(《报名汇总表》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ro.imust.cn下载),简历及《报名汇总表》发至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rsc@imust.cn。在报名系统中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提供详细简历及《报名汇总表》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线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菜单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人员自“在线报名系统”的“硕士报名入口”进入报名。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成立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工作于2014年6月30日18:00时结束。
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4日12:00前登陆内蒙古科技大学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及《资格审查表》(资格复审用)。
(六)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紧缺急需的岗位,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开考、核减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七)本年度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资格复审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笔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可不进行笔试。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岗位须参加笔试。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名时,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2014年7月6日上午9:00一11:00,笔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体育类专任教师岗位单独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科技大学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未达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包括以下:
1、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3、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7、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内蒙古科技大学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
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依据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面试采取试讲、回答问题、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在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中加以明确。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二)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三)专任教师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讲解本人博士论文或科研课题并回答提问,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需加测研究计划写作的岗位,具体加测方案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专任教师中的报考“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内容为试讲、回答问题,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考官提问5分钟。
(四)专任教师中报考美术学、体育类、工业设计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除试讲、回答问题外,还包括技能考试,具体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五)职员、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当日内,同一岗位必须使用同一试题。
(六)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设有独立的候考室、候分室。面试全程进行录音、摄像。
(七)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八)面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凡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都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九)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
2、专任教师中加测研究计划写作的博士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研究计划写作成绩
3、专任教师中美术学、体育类、工业设计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回答问题成绩+技能考试成绩
4、职员、辅导员岗位: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八、成绩公布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博士”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三)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都要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同时,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组织实施,到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十、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内蒙古科技大学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4年应届毕业但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纪律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委 0472-5951589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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