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招聘人员专业测试通知
根据《2015年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招聘人员报考简章》的规定,现将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定于2015年4月25日至27日进行演奏员、作曲专业测试(指挥专业测试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安排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4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地点:包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4楼403房间(包头市昆区政府对面,内蒙古包头博物馆院内)。
二、专业测试项目
根据《2015年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招聘人员报考简章》规定“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1,但岗位人员紧缺的实际,进行如下调整:
(一)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对于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的岗位,按照专业测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具体岗位:作曲、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大管、短笛、圆号、长号、小号、定音鼓、小军鼓、双簧管。
(二)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也进行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对达到80分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对参加测试人员全部未达到8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岗位:指挥、低音长号、大号。
(三)取消考试的岗位
竖琴。
三、专业测试内容
(一)演奏员专业测试按照专业类别分别进行。
1.分值和权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由自选曲目与乐队片段组成,两项考核分值权重为4:6。
2.自选曲目
由考生自行确定两首曲目进行演奏,其中一首必须为协奏曲,演奏一个乐章时长不超过5分钟。定音鼓、小军鼓专业演奏两首独奏曲。
3.乐队片段
分两个部分进行测试
(1)第一部分,演奏指定片段,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发放曲谱。
(2)第二部分,由考生现场抽取片段进行演奏,评委根据考生演奏情况,决定考生抽取一首或两首曲目进行演奏。发放准考证时发放片段曲谱。
(二)作曲专业测试有关事宜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四、专业测试程序
1.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在工作人员组织下进行抽签,在候考室指定位置就座候考,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测试。
2.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演奏员专业测试人员先演奏自选曲目,再进行片段演奏。
3.专业测试结束后,参加测试人员离开考场。
五、其他事项
1.报考打击乐岗位的考生,所需乐器由招考单位提供,考生不需要自带。报考其他演奏员岗位的考生,自带乐器。所有考生钢琴伴奏自带。作曲专业只提供谱纸,其他所需设备自带。
2.开考15分钟未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的资格。
3.专业测试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测评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区。若有携带,必须按要求装袋交由工作人员管理。
4.应聘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与专业测试有关的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5.未尽事宜按《2015年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招聘人员报考简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