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肖女士与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此前她已经历3个月的试用期,且顺利通过。对此,公司表示曾多次提醒肖女士注意形象,但对方一直不改。
近日,公司在没有提前30天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告诉肖女士要单方面的解除合约。肖女士认为,这只是公司找的一个开脱,目的就是无故辞退她。
对于肖女士被辞退的原因,公司的人事部称,肖女士外貌不好看而且上班不化妆,不适合做前台工作。对此,公司表示曾多次提醒肖女士注意形象,但对方一直不改。肖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愿意配合,并根据仲裁结果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