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前不久结束长达两年半的专职妈妈生活,重新找到一份工作,但在她试用期结束转正之时,“全面二孩”政策发布,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她签一份短时间内不怀二胎的保证书。
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凡新告诉记者,这种保证不生二胎的保证书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侵犯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如果是工作项目特别需要,建议劳资双方沟通解决。
在曾凡新处理的针对二孩政策的劳资纠纷案例中,女职工产假时间、产假期间薪资等问题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不少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都为了产假长短争执不下。
无论一孩或是二孩,都能享受到奖励产假天数三十天。曾凡新说,根据最新规定,女职工产假构成是98(基本)+15(深圳晚育)+30(难产)+30(奖励)=173天,其中第1胎或因晚育而增加产假,第1胎非难产143天,第2胎非难产128天。产假时间在法规上都有所体现,劳资双方只要查询相关法规就可以知晓。
在讲座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赖亿新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