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以公开选聘的方式实施人才储备。现公告如下:
一、储备计划
本次人才储备100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必须是下列范围之一的人员:
(1)本人现为科右前旗户籍且已登记2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在科右前旗办理的户籍登记手续);
(2)父母现为科右前旗户籍且已登记2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在科右前旗办理的户籍登记手续);
(3)父、母有一方为科右前旗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4)在前旗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双学位本科生、“985工程”院校本科生可适当放宽)。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凡是到2017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项目人员”不能按“项目人员”报考。
四、人才储备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科右前旗文体局多功能厅一楼东侧大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482-8399593;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
(1)《2018年科右前旗人才储备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第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
(2)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户籍与父母不同册的,须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科右前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经旗编制部门复核;
(4)科右前旗所属企业退休职工或在岗职工子女,须提供旗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其中在岗职工须现在我旗社保局参保2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参保);
(5)科右前旗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子女,须提供旗就业局出具的证明;
(6)科右前旗服务期内的“项目人员”由旗人才中心出具证明。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评估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告知其理由。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科右前旗政府网(http://www.kyqq.gov.cn)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知识,不指定范围,不举办考前培训班。
2、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试题统一使用汉文试卷,可用蒙汉两种文字答题(只选一种语言答题;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报考人数与储备计划人数的比例要求达到3:1;如个别岗位达不到3:1的比例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笔试分数线为40分;
6、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7、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储备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笔试成绩在科右前旗政府网上公告。
(四)资格复审
1、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除对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外,还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学籍档案进行审查。凡审查时不能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和学籍档案的、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过程贯穿于人才储备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储备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合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储备资格。
(五)面试
1、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一律汉语答题,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最低面试分数线为60分。
4、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5、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6、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不重复加分。实施加分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7、根据每个岗位考生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储备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科右前旗政府网上公告,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大楼128室发放体检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七)考察
1、考核由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考核德、能、勤、绩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表现。
2 、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
3、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查询,进入考察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4、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储备资格,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储备人选,在科右前旗政府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储备
1、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拟储备人选,统一按照所学专业和岗位需求分配到科右前旗旗直事业岗位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储备协议。
2、人才储备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储备,不合格的取消储备资格;储备期内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储备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储备人才双方协商同意可再续签2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储备人才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管理,人事部门负责对储备人才进行登记备案。
4、储备人才在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政策允许可作为事业岗位空缺的补充来源。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选聘过程的各项通知均通过科右前旗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随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