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治区纪委监委“两个责任”督导反馈、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遍遍过筛子、一次次查病根,聚焦“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均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上热中温下冷”的症结,探索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工作实施方案》,为根治问题开出一剂“猛药”。
分级抽查述职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模式。市本级层面,市委书记抽查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各区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抽查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委各常委抽查各自主管部门、分管领域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此类推,还分别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范围。在规定抽查范围以外,必要时可以“提级抽查”分管领域的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市直各部门比照市本级模式,每年分批次、按比例层层开展抽查述职工作,上下齐头并进、同步开展,在党委(党组)一届任期内必须完成对全体抽查对象述职“全覆盖”。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分级抽查述职工作负总责,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努力在全市形成层层带动、履职尽责、竞相争优的良性循环。同时,各级被抽查人的述职考核评议结果都进行加减赋分,列入其所在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总分中。各级纪委监委还将把抽查述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范围,对整改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形成有力威慑,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