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18年10月14日0时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位置
序号 |
区划 |
名称 |
1 |
海南区 |
新西线与棋千线东向西 |
2 |
海南区 |
新西线与棋千线南向北 |
3 |
海南区 |
新西线与棋千线西向东 |
4 |
海南区 |
新西线与棋千线北向南 |
5 |
海南区 |
244国道与东红线南向北 |
6 |
海南区 |
245国道与东红线西向东 |
7 |
海南区 |
246国道与东红线北向南 |
二、固定测速抓拍位置
序号 |
区划 |
名称 |
1 |
海南区 |
244国道0公里+200米 |
2 |
海南区 |
244国道11公里 |
三、区间测速抓拍位置
序号 |
区划 |
名称 |
1 |
海南区 |
244国道0公里+200米至244国道11公里 |
2 |
海南区 |
244国道11公里至244国道0公里+200米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