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3月,乌海市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乌海市运输管理局乌达运管所所长吴卫平相关问题线索。根据举报线索内容,按照管辖权限,会同公安机关,“分、合”相济、各司其职、协同办案。2018年6月,吴卫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市纪委监委同步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2018年12月,乌海市纪委监委给予吴卫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4年至2016年间,吴卫平纠集、指使他人,以恐吓、威胁、辱骂、滋扰、纠缠等手段索要债务,多次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严重侵扰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2015年5月28日,吴卫平因向受害人索要欠款未果,将受害人骗至乌达,参与、指使他人通过殴打、捆绑等方法强制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后吴卫平又纠集他人将受害人先后拘禁在鄂尔多斯大漠酒厂一平房宿舍、海勃湾区锦江酒店、紫晶海岸酒店客房等处长达数十小时。对另一无法偿还债务的受害人,吴卫平采取威胁等手段,强迫其签订房屋抵顶协议。2013年2月11日下午,吴卫平酒后在乌海机场通过安检时辱骂安检人员并踢踹安检门,在遭到安检人员和机场派出所民警制止后,打电话叫人在机场派出所对民警及安检人员进行辱骂和殴打,损坏机场派出所办公用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吴卫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漠视法纪、肆无忌惮、恣意妄为,纠集、指使社会恶势力牟取私利,以身试纪,以身试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8年7月,吴卫平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9年5月11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将其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罪一案向乌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