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旨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非煤矿山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巩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2月10日下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一名许姓负责人对记者说。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在全区范围内对非煤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主要针对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未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在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等;冶金企业方面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盟市、旗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企业落实不及时、台账清单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到位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本着“能停产不处罚、要处罚依上限”的严管重罚原则,切实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成本,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