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孩子突然有一天成了孤儿,年龄还不足十岁,生活无着,可怜巴巴,张三恰好是一个慈悲为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善人。于是到隔壁一把把小孩搂在怀里,认做养子,吃喝拉稀,全在张家,与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还生怕委屈了他。
小孩呢,也渐渐忘却了自己双亲的音容笑貌,认张三为亲爹,把张家所给予的一切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久而久之便养尊处优,游手好闲起来。直到有一天,张三感觉不对头,决心改变对他的资助办法。可小孩明白后说什么也接受不了,认为张三偏心,欺负他,毕竟不是亲生的。从此更变得自暴自弃,最后差不多与张三反目成仇。张三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只有一连串的叹气,自认倒霉。熟悉内里的人知道后也不免陪着摇头:“这年头好事做不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张三一生中有了这样的经历,原有的仁爱之心,正义之心大打折扣。长此以往,不论周围发生多少横行霸道之事,碰见多少孤苦伶仃之人,一概不闻不问。只要惹不到自己头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谨小慎微,明哲保身。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济人利物非吾事,自有周公孔圣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之类的箴言都是教人安分守己甭管闲事的。的确在中国农耕社会,闲事可不是轻易能管的。一不小心别说好心没好报,能不惹上一身忙烦就己万幸。象李四出门在外,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精神诚然可嘉,但有那个手段吗?没那个手段可就惨了,既帮不了别人的忙,又赔了自己。轻则挨一顿暴打,重则缺胳膊少腿,回家后还不能讲。“谁知道他在外面是怎样惹事生非的,活该”。这还不算冤,要算冤还数人家设好了圈套让他往里钻,他满腔热血地冲过去,正中人家下怀,宰他没商量。
“人在对面,心隔千里”,诸如李四的事谁晓得是真是假?所以,老成持重之人身在江湖都晓得闲事少管,明哲保身。
还有王二不在其位,欲谋其政。不错,他是出于公心,但谁理他?谁听他呀?在编的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响,何况是他。再说“允许他谋其政,还要我在其位的官干嘛? 莫非是请他来证明我食肉者鄙?他要来帮忙帮闲还可以商量,管闲事没门。如果他硬要狗打耗子也行,进来试试,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咆哮公堂、聚众闹事、蛊惑人心、目无尊长等莫须有的帽子,随便弄顶给他戴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关他个三年五载,看他还敢么!怎么他不服?想去告?哼!官官相卫,怕他个球”。唉!想想也是,官府有权有势,王二他在野之人,胳膊能拧得过大腿?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呆着,明哲保身吧!
王二不谋其政,问问乡里乡亲的事,总可以吧?那也不行!谁能担保他不会搞串联,不煽风点火,不搞地下组织。做草民的应该清楚,我当官的最乐意你们个个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彼此互不信任,互相防范,一盘散沙,走不到一起,才便于管理, 便于我从中谋利。
原来如此,这闲事还真不能管,应该明哲保身。不过话又说回来,就是能管,王二他在野之人也没那个精力。自家的油盐酱醋谁来管?吃了上顿想下顿。你们说指望官府,想都不用想,那些狗娘养的民之父母说起来爱民如子,实际上平时除了征收苛捐杂税外啥也不管。一有外敌入侵,大大小小的民之父母早抛下子民跑得精光不论,反倒过来责怪我们老百姓缺少爱国主义热情,不讲究气节,真是其有此理!身在这样的社会,不明哲保身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