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下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受到冲击,大量员工无工可返;而在线生鲜电商生意火爆,捡货员、打包员、骑手等人手紧缺,由此出现了这种临时性的灵活用工模式:“共享员工”。
一边是餐饮业员工“闲得慌”,一边是零售业员工供不应求,一边处于用工荒,一边需要减轻人员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共享员工”应运而生。最早招收“共享员工”的是在线零售行业,之后逐渐推广至物流、制造业等行业。
“共享员工”模式一方面解决了一些用人单位因疫情限制造成的用工短缺,另一方面又让那些不受疫情影响的员工可以正常工作,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效益、个人利益、企业利益的多赢。一个劳动关系,多家单位流动工作,是疫情期间“共享员工”模式受到肯定的主要原因。
“共享员工”虽然能合理调动人员资源,避免人才过剩,实现企业员工共赢,但在目前也大多数只是作为临时的过渡措施,未来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常态的用工方式还未可知。比如疫情过后,餐饮业人员需求量很大,为了维持正常运转,餐饮企业输出的共享员工就会少之又少。
“共享员工”要成为一个常态的用工模式,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实际问题。
1、应用范围问题
“共享员工”一般从事的工种比较简单,经过短暂培训就能上岗。比如疫情期间较多使用“共享员工”的岗位包括打包、分拣、上架、排面整理、仓库整理、一线流水操作等。
从用工单位来看,并不是所有餐饮企业的员工都符合用工标准。比如进入盒马的共享员工,从事的工作几乎全部是分拣、摆架,并不接触配送业务,因为盒马的配送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岗位,他们需要对门店周边的环境、三公里的环境,甚至每一栋楼有非常清楚地了解。
再比如联想合肥工厂也用到共享员工,主要做一些简单的组装工作,通过紧急培训上岗、保订单。
所谓隔行如隔山,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适合共享员工。在使用共享员工之前,需要考虑好需求岗位是否适合使用共享员工,是否能通过标准化的快速培训让共享员工达到岗位基本要求,不然即使共享了,成本、效率、质量都会抵消共享带来的效应。
2、同工同酬问题
“共享员工”薪资待遇多数以时薪、计件方式结算。企业和用工单位在签订用工意向书后,会根据员工年龄段、工作需求等安排相应岗位。借用期间员工的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企业发放,按实际工作时间结算报酬,社保关系没有改变。
在实际操作中,共享员工在薪资福利上与正式员工并不平等,同时在共享员工的招聘、考核和奖惩也难以规范,一些共享员工对于用工单位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方式表现出水土不服,也会因为行业场景与待遇的差异,造成人才的流动,增加管理成本。
借调期间,需要两家用人单位应当在借调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应提前与借调单位约定好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发放标准,尽量避免发生争议。
3、安全责任问题
安全责任问题是共享员工模式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因共享员工还是一种创新的用工模式,目前对于共享员工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未健全。
用人单位输出共享员工给用工单位,但用人单位是没有劳务输出资质的,一旦共享员工发生意外受伤,如果没有约定,就很容易引起纠纷。
一般来说,在共享员工模式下,用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共享员工的安全,对共享员工的安全承担雇主责任。比如盒马鼓励“共享员工”免费领取保险公司推出的疫情险;哈啰单车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还有些用工企业为临时用工购买短期的雇主责任险。
对于共享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的责任问题,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以及员工个人三方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对于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置办法,共同维护共享员工的权益。
4、返岗复工问题
共享员工到用工单位并不是长期工作,呈现出周期性、短期化的特点,一旦用人单位自身需求恢复,就需要召回派出的共享员工。
比如当疫情得到控制后,餐饮企业需要开工,人员需求紧急,但员工如果还在外派共享,不能及时到岗,就会给自身企业带来影响。而一旦共享员工仓促被召回,对用工单位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对于要采用共享员工用工模式的用工单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好共享员工的工作周期,用人单位也需谨慎评估自身需求,确定可共享的员工数量和周期,按协议履行并提前沟通到期终止或延续用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与交接,不影响双方的业务。
5、组织效率问题
共享员工只有在更大的范围内使用才能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它能否像滴滴、共享单车一样普及,不能只看个别企业之间的创新合作,更重要的是,能否有一个串联和协调好共享员工输入与输出的平台。
在一些发达国家,这种用工模式已经非常流行。相对于“共享员工”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自行调配人力资源,解决特殊时期的问题,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调配企业间的用工需求,共享的组织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率将会更高,才能真正发挥共享的效益。
据悉,包括四川成都、广东东莞、安徽合肥在内的多个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建立适合灵活就业的用工信息匹配平台。当地政府鼓励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支持当地企业复工复产。
共享员工平台可以实现共享员工用工模式的常态化,比如可以搭建淡旺季用工需求池,通过共享平台收集不同企业生产的淡旺季、订单的增减期,通过大数据推动建立用工调剂机制。
据悉,除了地方政府之外,已有互联网公司开始涉足共享员工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工作,比如定位为共享经济智能综合服务平台的好活、阿里巴巴旗下的盒马鲜生也已在开发共享员工平台,预计 4 月份上线。
相信随着共享员工模式的成熟,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健全,有助于共享员工模式常态化的平台也会出现。
共享员工模式实际上也是零工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美国学者黛安娜·马尔卡希在《零工经济》一书中描述零工经济的工作方式。“如果把当前的工作世界看作一把尺子,设想它一头是传统意义上由企业提供的职业阶梯,另一头是失业,那么两头之间范围广、种类多的工作选择便是零工经济。” 比如咨询顾问、兼职工作、自由职业、个体经营、副业等。
罗振宇以前提出的“U盘化生存”,实际上也是零工经济的模式,未来的社会人可能会“自带信息,不装系统,随时插拔,自由协作”。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这种新型工作模式表示了向往,共享员工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重要的一种常态用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