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市委政法委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从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市直部门选调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好法律政策理论功底、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同志充实干部队伍。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市委政法委具体组织实施。
一、 选调名额
市委政法委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要求法律相关专业岗位2人、计算机相关专业岗位1人、不限专业岗位2人。
二、 选调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 具备我市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 法律相关专业2人、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不限专业2人
5.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6. 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综合文字能力,身体健康;
9. 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疑尚未作出处理(或认定)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
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截止2020年10月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5.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部门单位和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选调单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选调条件,报名人员需要填写《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录用相关手续,包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编本(本人页)、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入党志愿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免冠两寸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所用),报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岗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者之比要达到1: 5以上,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选调名额或转为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5日一9月11日。
四、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1.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参加笔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理论素养和公文写作测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并按照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包头政法在线》进行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按加权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并按照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将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在包头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包头政法在线》进行公布。
五、 考察和资格复审
市委政法委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制定考察方案,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政治表现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加权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范围。
六、体检
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加权后总成绩由髙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 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审批后,在包头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包头政法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职务)。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八、 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市委政法委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队伍建设科,抽调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人员,负责选调的日常事务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九、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科宋炜;
联系电话:5619490, 18347272088;
地址:市党政综合办公楼C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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