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东胜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东胜区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选调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
选调职位:员额法官6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法院工作经验。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
6.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档案疑似造假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原则上一个法院公开选调干部不超过2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东胜组工”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推荐表》,经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调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一式四份报送至东胜区委组织部840室。
4.选调人员需提供材料:1.本人调动申请;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编制登记表复印件;5.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6.当地组织部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7.免冠正面蓝底2寸近期彩照3张。其他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由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统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环节。
(三)综合考察
由选调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
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查阅人事档案及案件卷宗等方式进行。
(四)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提出拟选调人员初步意见,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干部选调工作将坚决贯彻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东胜区纪委监委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东胜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方式:0477-8380585
监督方式:0477-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