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为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公务员共37名。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各地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务员遴选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挠和拒绝考生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1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 《遴选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遴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传真至各遴选 机关。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面向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报名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20年12月3日9:00—12月7日12:00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2月10-11日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A4纸)。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名额,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12月8日9:00至12: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四、笔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及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均为汉文制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笔试时必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三)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 8:30— 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答卷。
(四)2020年12月下旬,参加遴选人员可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各遴选机关于2020年12月29日集中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前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遴选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三)《公务员登记表》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以及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上旬进行。考生可提前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二)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市直遴选机关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遴选机关。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 “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以及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要求,党组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公务员遴选的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岗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公开遴选人员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公开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8821980(赤峰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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