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本部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2017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467平方米。学校设有15个教学单位,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3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5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
(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坐落于塞外青城呼和浩特,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医院之一,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内蒙古,是一所承担着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
(三)第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唯一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自治区骨科研究所、自治区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国家骨病防治基地。加拿大白求恩医学发展协会技术合作医院,是国务院指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骨科硕士生培养基地。
(四)附属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防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医院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900张,设置临床专业科室27个,医技科室13个。
二、招聘计划
学校(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面向区外各有关院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计划92个。其中,校本部37个、附属医院25个、第二附属医院5个、附属人民医院25个。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
8.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0.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硕士研究生为2021年8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为2021年12月31日前;《招聘岗位表》中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取得时间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
1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外所有人员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医科大学(网址:http://zp.immu.edu.cn)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9:00-12月23日17:00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
2.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开考前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校本部岗位按指定题目(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采取传统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15分钟,答疑15分钟)。各附属医院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答疑20分钟)。
6.下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上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领取面试成绩单。
7.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所有岗位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8.面试公告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9.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面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严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21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要求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方案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方式
学校本部:0471-6653047
附属医院:0471-3451021
第二附属医院:0471-6351359
附属人民医院:0471-32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