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充分发挥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国少数民族蒙汉兼通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的作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在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自治区高等教育版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现有20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8个科研教学辅助机构。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700余人,蒙汉双语授课在校生近4000人,教职员工1500余人。有5个一级学科、2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1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19个蒙汉双语授课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通过深化高等财经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构建了多元化的少数民族财经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蒙汉双语财经教育特色充分凸显,人才培养的民族特色更加鲜明、成绩显著。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列编招聘)3人。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学历、学位要求:在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imufe.edu.cn/zpsys/)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3: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按要求在“附件上传”中上传本人学历、学位、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和证明专业方向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与岗位招聘要求无关的非必填项可不填。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内蒙古财经大学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内蒙古财经大学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才工作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8:00—2021年5月17日8:00。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联系解决。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 笔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命制。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内蒙古财经大学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18日上午09:30-11:30
考试科目为《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理论综合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学校体育学》和《运动训练学》课程内容为准。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 《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理论综合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地点设在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在笔试考试结束当天会通过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通过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面试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说课(40%)
根据所报运动项目,选取任一课次(实践课2学时)的完整内容进行教学设计。需阐述设计理念、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说明:说课可以做PPT,也可以不做PPT。)说课时间10分钟。
(2)专项运动技能测试(60%)
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内容:每个运动项目测试两个内容(见下表),每个内容占50%,采用百分制乘以50%计算每个内容的得分之后相加,即为该运动项目得分,再乘以60%,即为该运动技能测试最终得分。
专项运动技能项目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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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内蒙古财经大学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应聘考生说课时须用汉语作答。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须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7.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内蒙古财经大学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8.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内蒙古财经大学要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财经大学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专职专任教师一经选聘,任期不少于4年,原则上中途不得离岗、转岗。专任教师须按照工作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具体入住时间和频次由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入职后以任何理由拒绝入住学生公寓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七、其他事项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3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培训网和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培训网和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5300171(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咨询电话:0471-5300171
附件: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