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卓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缓解基层警力紧张状况,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有效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经县委、政府批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批复同意,按照自治区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146号),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乌政发【2019】34号)等有关规定,卓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4、具有卓资县户籍(2021年9月30日前为卓资县户籍);
5、具备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年龄条件为:
(1)特警类: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生25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5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综合辅助类: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生20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3)110接警员: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生5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女性(199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0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大专、本科、研究生;
3、被辞退未满5年(2016年9月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
2.发布方式:政府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卓资公安”微信公众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日。
2.报名地点:卓资县公安局院内西侧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照片)、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电子版)。
5.报名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情况。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1年11月11日—11月12日到卓资县公安局领取准考证,并加入微信“辅警招聘工作联络群”,领取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四)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指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2、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3:1的比例开考,如实际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3: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政府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及“卓资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5、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统一汉语制卷,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能测评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当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招聘需求相应调整。
2、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应聘人员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需要提出出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6、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面试资格,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结束后依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在卓资县政府相关公众平台、“卓资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
3、有纹身的,不予聘用。
4、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于因体检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等情况致使招聘人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考察要求: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⑵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⑷曾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⑸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⑹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⑻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⑼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⑽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⑾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⑿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卓资县政府相关公众平台、“卓资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地区和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卓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招聘工作期间,县纪委、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卓资县政府相关公众平台、“卓资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74-4708323(卓资县公安局)
监 督 电 话:0474-4701873(派驻卓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卓资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