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经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结合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0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从严从细、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共80名。其中:勤务岗位65名(男60名,女5名);文职岗位15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维护文职岗位10名(男7名、女3名),文书助理文职岗位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必须具有通辽市科尔沁区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前或生源地系科尔沁区户籍人员。
3.年龄要求:勤务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文职岗位辅警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勤务岗位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网络维护文职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计算机、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
(3)文书助理文职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伤疤、烟烫、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等,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3)见义勇为人员;(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解聘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待遇与科尔沁区现有警务辅助人员一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keerqin.tongliao.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关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禁毒大队一楼大厅(明仁大街西段,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东侧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0475-8255367。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考生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资格审查时携带政审表);
(3)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7)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8)《退伍证》(仅退伍军人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前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填写《通辽市科尔沁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由社区提交、街道初审、就业服务中心审批,进行困难认定);
(10)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11)报名费: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人民币(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77号文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条件、个人征信等相关方面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与测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一律用汉文答卷。
2.心理测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心理测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有应聘人数全部进入心理测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心理测试费50元人民币。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只限勤务岗位,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核准赋分。其中一项成绩未达最低标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体测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费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只限文职岗位。技能测试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
(2)技能测试费50元人民币。
5.面试
(1)按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或技能测试结果按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有应聘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费50元人民币。
6.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保满额招录。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截至现场审核当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按照《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手机“蒙速办APP—国家电子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科尔沁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方案由科尔沁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3.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