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是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对标世界一流的基石,建立现代化的国企治理体系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重点提出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对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出战略安排,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单一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国有企业,股权构成已经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变得更加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之下,建立现代化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保护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激发国企的经营活力,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这一背景之下,多家央企已经着手启动了公司治理现代化的改革工作,从党委会进章程、建立强势董事会、促进四会一层权力清单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如何具体评价某个国企公司治理现代化程度,公司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指标模型如何建设,是很多国企治理工作的现实性问题。只有建立了“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模型指标体系,才能照方抓药进行对比分析,以此来不断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中天华溥管理咨询集团在国企改革咨询以及国企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先后发布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一百问》、《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五十问》以及国企治理的系列文章。在此基础上,中天华溥管理咨询集团又根据自身的案例,设计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的评价体系,整体评价体系包括了“评价结构、评价指标、评价权重”三个维度,现将整体评价体系建设情况以及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国企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三层维度
公司治理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法律课题,在西方商法中依据《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已经提出比较成熟的理论。由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开始的较晚、法治化建设较为落后,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国内对于公司治理行为的法律约束也一直处于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本轮国企改革过程中,关于国企治理体系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要求与新的变化,也对新型国企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课题。
中天华溥在研究大型国企新型治理体系的案例中,总结提炼出国企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三层评价维度。
第一层评价维度:治理结构
在中天华溥的治理体系框架中,治理结构定义为治理体系所包含的所有组织体系。主要包括的内容为: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国企的四会一层是否建立,董事会结构是够科学,党委会是否实现了应建尽建,经理层是否实现了市场化选聘等五个部分。
第二层评价维度:治理规则
在中天华溥的治理体系框架中,治理规则定义为治理体系中的权限划分是否清晰,制度建设是否完善。主要包括的内容为:是否建立了三个授权清单,是否针对国企新型治理要求修改了章程,是否制定了四会一层的权责界面,是否建立了四会一层的议事规则,是否从董事会层面建立了公司的基本制度。
第三层评价维度:治理运作
在中天华溥的治理体系框架中,治理运作定义为各个治理主体是否按照治理规则要求积极发挥治理功能,实现国企现代化治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内容为:是否按照治理规则要求按时召开会议,会议纪要以及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三个治理功能主体决策过程合规情况,不合规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五个部分。
二、国企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指标分析
在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治理结构、治理规则与治理运作固然是代表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科学化标准,在其中的每个评价维度上,中天华溥管理咨询集团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指标的赋能,通过确认每个维度所包含的指标以及权重,可以对治理结构做出更为科学化、定量化的评价。
1、治理结构的完备性
2、治理规则的完备性
3、治理运作的合规性
三、国企治理现代化评价机制建设
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体系,这种动态变化首先表现为评价指标的动态变化。在国企治理结构建设初始阶段,治理结构、治理规则是一般国企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因此在这两个方面的评估权重应该适当增加。随着治理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完善,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基本建设完毕,此时治理运作的合规性就将逐步成为治理体系评价的重点。这一过程是逐步推进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阶段标准,应该随着一个地区(省市)和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治理建设情况而适时调整。
国企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第二个动态变化是评价重点的动态变化。随着国企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的逐步完善,制度化建设的合规性就已经基本完成,此时的评价重点就会逐渐转向执行方面的合规性。此时的评价手段应该利用穿行测试的方法,从治理过程中制度遵守情况入手,发现在治理运作中不符合治理规则与制度建设的要求,并提出整改措施,监督整改结果。因此,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改正问题成为此阶段的评价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