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以及《XXXX公司财会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不含税价值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构筑物,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车辆,电气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体育设备,家具用具等。
对于使用期限超过两年,单位不含税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按低值易耗品进行财务核算,比照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坚持统一管理、统筹配置、集中采购、分级实施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直属分公司。
第五条: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实行价值管理部门、实物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总部、直属分公司的财务部门是单位管理用固定资产的价值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审核年度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及更新改造预算;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XXXX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计提折旧、组织减值测试。
第七条:公司总部、直属分公司应当明确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审核年度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及更新改造申请,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及更新改造计划与预算;
(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大修及更新改造;
(三)组织固定资产配置、验收、调拨,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四)负责固定资产处置项目的清理、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 组织拟处置固定资产的评估、核价工作,履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程序;(六)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公司总部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综合管理部。
第九条:公司总部、直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其工作职责:
(一)提出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及更新改造计划;
(二)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提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建议并配合实施;
(四)负责固定资产基础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购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新增购置和自行建造等。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建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对于未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的固定资产申购项目,需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办理预算追加和调整后再办理固定资产申购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之前应通知公司各部门填报《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1),该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附件3),审批通过后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采购支付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付款审批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收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应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4),单据一式三份,分别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留存。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固定资产编号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二)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三)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附件5),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序时登记,每月结出余额。
第十九条: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账;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附件6),单据一式四份,分别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移交部门(人)、接收部门(人)、财务部门留存。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以便及时组织维修。各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质量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情况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按相关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按折旧年限、残值率以直线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不含税价值在5000(含)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在购入年度一次性计提完毕,不考虑残值;单位不含税价值在5000(不含)元以上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交通工具 |
8 |
5 |
11.88 |
办公及生 活设备 |
5 |
5 |
19 |
办公家具 |
5 |
5 |
19 |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年末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维修费用应当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附件7)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销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费用开支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情况,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件8),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实物处理、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当固定资产破损或丢失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失审批单》(附件9),提交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核实固定资产报损或报失情况,对报损、报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失审批单》,送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失审批单》更新固定资产的台账和卡片的相关信息,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报失审批单》进行报损、报失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是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第三十二条:在资产出售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出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原因进行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执行。
第三十三条:处置申请中应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处置完成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注销相关资产的卡片、台账。财务部应对已销固定资产及时取得销售发票和有关税、费票据,记录和报告固定资产的销售情况,防止出现资产已处置而固定资产账面未注销的情形,同时要对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进行资金管理和监控。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捐赠是无偿产权转让,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审批后方可办理捐赠手续。
第三十五条:办理固定资产捐赠手续,必须取得固定资产捐赠接收方的相关接收凭证,并作为财务部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部在处理捐赠固定资产账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组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10)。
第三十七条: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建议,落实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表》(附件11)。
第三十八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等,对盘盈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十九条: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十条: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台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相关账务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
2.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
3.固定资产验收单
4.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5.办公用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
6.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
7.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
8.固定资产报损报失审批单
9.固定资产盘点表
10.盘盈/盘亏处理审批表